天台县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构筑“诚信经济”
发表时间:2016-11-07

天台县围绕信用监管,依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实施信息公示,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依托“大数据”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借助“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的登记、变更等注册信息,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目前已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册经济户口登记信息31001条,公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年报信息54018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0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78条。

     二、公示“黑名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企业自主公示和政府部门公示建立健全企业及责任人失信惩戒机制。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建立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等制度,将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抄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目前,天台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已开展抽查行动4次,共对313家企业的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将未年报等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共列入公示失信企业名单2117条次。

三、注重“双服务”造浓诚信经营氛围。认真指导企业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通过“双服务”(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和沟通,为企业完成即时信息公示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使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同时,引导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发展培育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至今已培育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7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家、AAA级21家、AA级23家、A级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