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马运罚〔2016〕1000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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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马鞍山马钢慈湖钢材加工配售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4050000003957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钱晓军 |
违法行为类型 | 马钢(慈湖)钢材加工配售有限公司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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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6年7月27日9时10分,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二季度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涉及马鞍山市货源企业核查表》,马鞍山市广平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皖E01196货车和皖E17109货车于2016年6月20日在S311下行23K+0M因超限超载被查处。经调查这两辆车的货源单位为马钢(慈湖)钢材加工配售有限公司。马钢(慈湖)钢材加工配售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损害了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违法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公路询问笔录、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钢(慈湖)钢材加工配售有限公司提货单、《二季度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涉及马鞍山市货源企业核查表》等证实。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7-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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