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评论:社会诚信与政府公信

2014-04-14 09:16     相关链接:荆州新闻网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传薪)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其中社会诚信与政府公信尤其重要。

社会诚信,指的是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诚实、守信、践约之社会风气,不仅是个人诚信,也包括在社会生活中广泛认同的道德规则,诚信是最基础的道德规范,是道德行为的起点。

政府公信,指的是政府受社会公众信任的能力标准,是人民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也是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着政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是政府凝聚民心、树立权威的关键。

社会诚信与政府公信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诚信是社会良性运行的根本,政府公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社会诚信的缺失,与政府公信缺失关系极大。政府公信直接影响着社会诚信,树立社会诚信,先要树立政府公信。在社会诚信体系中,政府公信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

目前,社会诚信、政府公信都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人际少了信用、企业失信于消费者、商家欺诈顾客、坑蒙拐骗,政府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朝令夕改、有失公允、虚捞政绩、政策不稳定、一届政府一个搞法、缺乏连续性等等。这样一来,损害了人际和谐,破坏了社会稳定,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立身之本、立国之基,诚为本,信为魂,得民心者得天下、诚信促发展,讲诚信者得民心。为了形成良好的信任结构,重塑诚信体系,要在全社会形成大力弘扬正能量,鼓励讲诚信、践承诺的良好氛围,用法律和制度唤回渐失的社会诚信,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人际之间多一些互信、理解,一诺千金。政府要把政府公信当作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摆正权力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强化执政为民意识,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头讲诚信,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廉政建设,权为民所用,力戒浮夸,求真务实。

社会诚信、政府公信,是社会和谐之本,让诚信畅行无阻,失信寸步难行,完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实现美丽的中国梦,将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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