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细则基本出齐

2014-05-24 08:39     相关链接:中研网     

 

中研网讯:

昨天,央行上海总部正式发布《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以及《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简称《审慎细则》)。两项细则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为下一步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动投融资汇兑、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

《实施细则》侧重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自贸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在自贸账户体系下,本外币账户规则统一,统一管理,企业只要发出一个支付指令,银行(行情 专区)就可以自动为其用人民币或兑换成需要的货币进行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和快捷性都有所提高。

根据《实施细则》,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可按照要求建立自贸账户体系,不限于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且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行情 专区)等非银行机构也可建立自贸账户体系。开立自贸账户的主体则是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境外机构。

自贸账户落地后可从事哪些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贸账户内的资金可自由兑换,不再区别一般账户和资本项下账户;对于尚未批准的业务,即“央行30条”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体系为后续改革提供操作载体和空间,今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可以利用这个载体推动相应的改革,不需要央行再出台相应的细则支持。”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外管局上海分局局长张新在发布会上表示。

包括中国版原油期货、黄金国际板以及个人跨境投资等多项投融资措施的落地实施,均需有自贸账户作为载体,业内普遍预计,在自贸账户推出后,上述措施的推出进程将加快。

张新还透露,自贸账户将遵循先本币后外币的原则分步推行,率先启动人民币,条件成熟时再扩展到外币。“初步考虑6个月左右,届时央行和外管局评估后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不过,金融机构尚不能立即为自贸试验区内居民开立自贸账户。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朱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大银行的分账核算系统建设均已接近尾声,在央行细则发布后,会根据央行验收标准对细节进行调整,在通过央行验收后才能推出。

《审慎细则》规定,在宏观层面,自贸账户将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宏观审慎框架,同时还将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异常资金流动进行重点管控。微观上,对自贸账户和境内其他银行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还要按照跨境业务资金审核。

张新进一步阐述称,自贸账户为试验区提供了电子围网式的管理,金融机构在此体系下将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与现有业务分开,使得资金与区外相对隔离,不会冲击境内市场;另一方面又在区内或者境外平盘,加上对人民币存放境内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境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汇率形成机制的有效运行。他透露,我国将以自贸账户推出为契机,探索分类别有步骤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

分享到:

上一篇:  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投用
下一篇:  北京将全市下架6种不合格食品

评论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