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惩失信学生 校园分期加强信用引导

2015-12-17 09:02     相关链接:中国教育在线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一时间关于“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再次成为火热的话题。

除教育外,部分大学生的失信问题同样出现在其信用消费方面。随着校园分期的迅速崛起与金融服务的创新,大学生仅凭个人信用就可享受信用消费。但目前大学生群体对于个人信用的认识尚未成熟,大学生群体中仍有从众消费、盲目消费、攀比性消费和负债消费等不良信用消费行为。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应加大诚信教育。大学校园又是大学生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关键时期,而思想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对于诚信认知”最好的载体。大学校园加强诚信教育的力度,不仅有利于让大学生对于个人诚信形成更加深刻的认知,还有助于让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诚实守信的习惯。

某专家表示,校园分期平台也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在积极引导大学生信用消费时让他们对个人信用价值形成更正确的认识。

加速建立大学生信用体系,让诚信变为常态化。除思想教育外,社会体系对大学生诚信的影响也十分重要。社会应加快建设整体的诚信体系,对大学生群体进行个人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可以服务大学生日常的生活消费。比如,企业在招聘时也可以对大学生有更多元化的考核,不单局限于学习成绩、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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