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征信“实名投诉” 方便企业“商账追收”

2016-10-27 09:00     相关链接:企业家在线    

  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展示企业信用,为企业出具信用报告……其实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功能远不止这些。

送来锦旗 要回拖欠半年的欠款

  不用登门要账,无需对簿公堂,只要在征信系统平台上进行“实名投诉”,账款便很快收回。“没想到作用会这么大!”借助绿盾企业征信系统成功要回账款后,近日洛阳卓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玛商贸”)老板程亚明如此赞叹。

  2016年8月,绿盾企业征信系统洛阳分支的征信专员张晓萌在与客户卓玛商贸负责人程亚明接触过程中了解到,这家公司正在为多笔欠款发愁。本着为客户提供最细致服务的原则,张晓萌向对方详细介绍了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实名投诉”功能。

  “实名投诉”,即个人通过登录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经本人身份证、手机号实名注册后,因购买产品、服务等,对商家或企业有异议,在绿盾企业征信系统里企业的信用档案中进行如实评价的一种维权方式。

  卓玛商贸是洛阳一家专业为河南省内石化企业提供配件的公司,在洛阳市乃至河南省服务上百家,有着良好的声誉。但是近三年来,与卓玛商贸发生业务的企业中,开始出现了拖欠货款的苗头,有些甚至是多年良好合作的客户。程亚明说他们与另外一家欠账的公司经常打交道,快三年了,对方一直有欠款的习惯。“这次主要感觉对方像忽悠人一样,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事情都办完几个月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不给钱。”

  获知绿盾征信系统“实名投诉”功能后,卓玛商贸将对方欠款资料详尽地录入到了其信用档案中,卓玛商贸成功收回了2.1万元的欠款。

  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在服务客户时,般遇到个人或企业向欠款企业索要账款,征信专员都会引导他们合理的利用绿盾企业征信系统正当维权,到对方的企业信用档案中进行实名制评价。“针对有需要的客户,我们会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欠款企业,以客观、中立、第三方的原则协助双方理性而妥善处理欠款事宜。”

  去年下半年以来仅洛阳分支就成功处理了七起企业欠款事务,帮助客户追回款项总额达80多万元,而且用均未超过两周。

“实名投诉” 有效实现企业便捷“商账追收”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某某人欠账不还,某某人携款潜逃的失信事件。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实名投诉”功能应运而生。

  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实名投诉”功能之所以广受欢迎,究其原因就是将消费者协会的事后查处“和解维权机制”引入到企业征信中的升级做法,又被称作“全民监督下的‘事前预警’维权机制”。

  而追溯这种机制的创立,则要从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企业信用档案说起。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企业信用档案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信息、行业评价信息、金融信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六大板块信息构成。其中“消费者评价信息”便是“市场反馈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和以往的消费维权不同,如果消费者索要账款、或遭遇商家欺诈,到绿盾企业征信系统上对商家或企业进行实名投诉,如果被诉企业不及时妥善进行处理,该投诉信息将被记录到企业的信用档案里,成为企业的“信用污点”。

  “信用污点”一旦被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就会长时间地保留到企业的信用档案中,拉低其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对企业在市场营销、商务合作、金融信贷、工程投标等各项经济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给企业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造成损失。这就倒逼企业及时偿还拖欠款,回归诚信经营,弥补失信行为造成的损失。

  信用经济时代,大数据征信对失信企业形成了强大威慑力。

  实名制下的在线投诉,既体现了对企业方的尊重,又便于问题的及时沟通处理,同时也帮助企业提升了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了企业的诚信形象。充分体现了“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最终回归理性”的征信目标。

商账追收 呼唤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为确保绿盾征信的商账追收业务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绿盾征信洛阳分支在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如:企业如需委托绿盾征信商账催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函)、应收账款的说明及相关证据复印件等资料,还要与债权人签订委托合同,保证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证据资料、陈述的真实性,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征信机构所采用的催账方法、方式应当不违反法律,否则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绿盾征信的商账追收业务,公司规定了规范的流程:1.接受债权企业委托,验证原件,签订委托催收合同;2.给债务企业下发《11315履约通知函》;3.电话告知失信的代价;4.在绿盾征信官网发布被投诉企业欠款不还的证明资料;5.审核公示;6.征信提示;7.异议调解。

  既便如此,由于目前工商部门仍明令禁止注册追收债务性质的公司,我们还是担心操作不当引起法律纠纷。

  商账追收业在我国仍是个新行业。而在欧美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一个专门行业,法律法规较为健全。如美国的《公平债务追收法》、德国的《法律顾问法》。在欧洲,尤其是德国、奥地利等商账追收业发达的国家,法律规定,商账追收机构必须取得营业许可证,才能从事商账追收活动。现阶段,由于立法能力和立法经验的限制,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属于空白。但开放商账追收业,制定商账追收业的准入和淘汰制度,法制化追收行为,已是当务之急。发展和规范商账追收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洛阳目前正在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笔者认为,在商账追收业也可率先做些探索与尝试:

  一是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方面,可做些政策上的突破。在开展市场准入的同时,鼓励开展客户委托合同管理、账龄管理、逾期应收账管理等商账追收服务,对鱼目混珠、采用不法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商账追收机构加大查处的力度,完善和规范商账追收手段和方式。

  二是政府部门可引导建立行业组织,以保证商账追收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三是规范发展商账追收行业。商账追收公司进行“非诉讼”追收、债务调查和诉讼协助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合理办事。对债务人拖欠行为实施适度的心理掌控施压,应严格按照“维持客户、理据充分、催收有度”的催收原则,对债务人的拖欠心理进行及时压力调整、进度控制,最终达到成功催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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