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炒信”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

2017-02-22 14:03     相关链接:    

  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通常会参考信用等级或用户对商户的评价,信用等级高、好评多的商家无疑会聚集更高的人气,“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介绍,“炒信”已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的特点,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独立的行规、准则,产业链规模越来越大,对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危害越来越突出,为防范“炒信”泛滥,许多电商平台已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但从消费者的反映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反“炒信”需要凝聚社会共识,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及电商平台共同合力进行推进。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介绍了发改委等部门反“炒信”的计划:建立并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依据签订的合作协议,针对组织、参与、协助“炒信”的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建立“炒信”黑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信息。“炒信”黑名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户服务,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资金服务,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等内容。

  建立“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和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子系统,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给相关部门,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平台企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联合惩戒,主要有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降低搜索排序,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等,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帐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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