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征信助力河源市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2017-05-24 15:22     相关链接:绿盾征信--品牌部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提出,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的使用,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河府办[2017]7号,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了重要部署。

  《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明确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实施信用记录核查,应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扩大非行政事项应用范围。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债券发行、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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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还要求,强化信用记录资源要素保障,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注重秘密和隐私保护,加大对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部门的考核力度。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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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在各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下,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各部门间的应用,使守信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真正受益、一路绿灯,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处处受限,从而引导失信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回归诚信经营轨道,这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与河源市各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义所在。

  该方案对于营造河源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府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现实意义,对其它地方的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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