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苦果 “老赖”有钱不还躲避执行被拘留

2017-07-11 09:55     相关链接: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梅勇、郑老三、记者王晓姞报道:6月20日,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法院抓获一名多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经法院调查,发现其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执行人陈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被执行人陈某已被安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还要从2010年8月2日晚上说起,被执行人陈某驾驶无牌“福田五星”三轮汽车在安远县版石镇将在路边行走的李某撞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经司法鉴定为5级伤残,陈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因其余赔偿款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安远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58461.2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700元。陈某提出上诉,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陈某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李某来到安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陈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陈某不仅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还以多年外出打工的方式躲避执行。案件执行一时限入僵局。

  被执行人陈某自以为多年的躲避已使当事人和法院忘记了该件案件,孰不知安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时常都会留意查询陈某的动向和财产线索。2017年6月20日,经群众举报,安远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回家不久的陈某抓获。

  被执行人陈某被带到法院后,仍然百般狡辩无财产可供执行,妄图继续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有大额财产交易记录和房产,其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安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安远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陈某刑事拘留。

  司法拘留期间,被执行人陈某还幻想着十五天期满后就可以继续规避执行,以十五天拘留的微小代价抵扣二十六万元的标的款。他不知道的是,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全力以赴,对一切涉及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刑事拘留后,陈某才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催促其家人将二十六万余的标的款付清。然而法律不是儿戏,付清标的款只是量刑情节之一,陈某的刑罚并不能因此免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http://www.creditjx.gov.cn/xydt_14959/snxy/201707/t20170710_1347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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