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征信发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建设领域

2017-08-11 15:28     相关链接:大众新闻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提出,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为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使信用档案成为政府监管、市场评价、消费选择的重要依据。

信用档案

  《通知》指出,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第三方机构运用公开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

  《通知》还规定,信用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认证或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和奖励信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信用信息,充实主体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是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身份证。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基础,对于有效规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具有切实意义。

  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作为国内知名的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之一,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技术为农业、工业、医疗、食品等全业态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

  绿盾征信信用档案的内容包含了政府监管、行业评价、媒体评价、金融信贷、企业运营、市场反馈6个大类,基本资质、工商信息、行政许可资质、行政表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质量检查信息、体系/产品/行业认证信息等数十个小类的信息,与《通知》规定的信用档案的内容要求全面契合。

信用档案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信用档案是企业在商务合作、大众消费、金融信贷、政策支持、招标投标等领域的重要参考。随着《通知》规定的“强化信用档案应用,将查阅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等的必要条件”的逐渐落地实施,未完善信用档案的经营主体,及时依托绿盾第三方机构补充完善信用记录、通过“立信单位”认证,或可因之收获政策利好。

  【文章出处】 http://www.dzshbw.com/news/2017/shangye_0812/61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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