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引入绿盾征信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2017-09-14 17:13     相关链接:中国贸易金融网    

  《关于做好山东省医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经信消[2016]413号)要求,开展信用评价,按照既定方法及程序,依据客观数据、统一标准,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信用评价流程,申报企业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通过第三方评价机制对企业信用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评价结果,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

  为有效提升全省医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根据上述通知及《山东省民政厅、省编办等9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民[2015]72号)等文件的精神,面向各医药企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医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医药协字[2017]03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明,依托第三方征信机构——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在全省医药行业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凡诚信经营、积极完善信用档案,自愿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即“立信单位”,立信意在承诺守信),均可参加信用等级评价。

企业信用

企业信用

  信用等级评价,简称“信用评级”,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媒体、金融机构及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信息,按照统一数学模型计算得出的结果,自动与国际信用等级相对应,不含任何人为主观因素和绿盾征信机构的主观评价,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企业的动态性整体信用状况,弥补了传统的由单一部门、单一行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局限性,体现了“客观、中立、第三方”的信用评价特点,彰显了第三方征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与责任。

  此外,为加强对信用评级结果的运用与管理,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在《通知》中还明确提出了“定期发布参评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开展行业‘立信’示范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信用报告使用制度化”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提高诚信企业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接受度和知名度,提高行业整体信用水平。

  通过这些举措,绿盾征信推出的信用评级服务在加强医药企业信用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意识与信用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效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与扩展,对于规范医药行业发展秩序,推进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的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中的自律作用,推动协会建立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形成联动效应,具有借鉴意义。

  【文章出处】 http://www.sinotf.com/GB/News/Enterprise/2017-09-27/zOMDAwMDI3NDczO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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