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协助构建奖惩联动机制

2018-03-05 17:02     相关链接:新讯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盘锦市行政管理领域中使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要求,结合盘锦市实际,盘锦市发改委就在全市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提出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政府同意,将市发改委《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转发给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绿盾企业征信系统

  《意见》要求“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债券发行、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建立信用审查制度,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扩大非行政事项应用范围”。

  《意见》还指出“信用报告由取得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服务机构要坚持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出具信用报告”、“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做好失信企业‘黑名单’、获得行业准入资质名单、有造假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归集工作,实现信用记录全覆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信息支撑工作;建立规范化监测预警制度,运用大数据归集,向各级政府提出行业监测预警报告,关注行业信用建设状况;强化记录追溯,信用记录要从法人向相关责任人延伸,从主体向关联主体延伸,不断拓展信用记录,延伸政府监管空间,为实现在多个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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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由经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一直遵循“让事实说话,让数据作证”的原则,秉持“客观、中立、第三方”的征信准则,采用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技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企业出具信用报告。征信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自《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21号)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后,《意见》也明确指出“支持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与第三方信用机构协同做好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并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示服务”,重视依托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作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发挥其协助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效用,强化信用记录资源要素保障,从政策依据和实际作用上,均具有积极意义。

  【文章出处】 http://news.xinxunwang.com/china/syzx/138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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