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自贸片区引入绿盾征信系统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核心

2018-05-09 17:03     相关链接:每日经济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指出“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支持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市场主体资信信息。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2017年4月1日,宜昌自贸片区挂牌成立后,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近日,《宜昌改革》(第2期)刊发了《宜昌自贸片区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文章,系统地归纳总结了相关措施。即“信用信息全归集,夯实信用体系基础”、“信用信息巧公示,做实信用监管工作”、“信用信息活应用,落实联合奖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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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指出,“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绿盾征信公司为全区23717家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涵盖企业基本信息、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市场反馈信息7个方面信息,实现了全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通过信用宜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将全区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档案全部予以公示,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曝光在‘互联网+’的监管之下”。

  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模式的重要基础。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是重要选择。按照《宜昌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提出的“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机构合作,采集我市行政机关和社会公共服务组织以外的社会信用数据”、“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本区域规范发展,强化行业信用自律和诚信管理,规范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水平”的意见,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工作上,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大数据征信平台,可以发挥有益作用。

  宜昌自贸片区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文章出处】 http://cn.dailyeconomic.com/roll/2018/05/10/10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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