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

2016-07-11 00:08     相关链接:    

   发改委网站8日消息,为促进第三方征信机构更好地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于7月5日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

 办公厅、运行局、体改司、投资司、产业司、高技术司、社会司、经贸司、价格司、价监局、财金司、法规司、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负责同志,第三方征信机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连维良指出,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尤其是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希望通过企业与政府的合作,实现资源与服务的共享,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在听取了征信公司汇报近期参与盐业、煤炭、电力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进展情况后,连维良对下一步如何加强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一是规定动作做到位。连维良指出应从8个方面着力落实:名单归集、记录覆盖、监管协同、公示监督、监测预警、记录追溯、惩戒协同、社会告知。第三方征信机构要协助政府做好“四个名单”,即失信企业黑名单、获得行业准入的资质名单、有造假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名单。同时,信用记录要实现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信用记录格式、拓展内容;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信息支撑;建立规范化的监测预警制度,运用大数据归集,向政府提出行业监测预警报告。强化记录追溯,信用记录要从法人向相关责任人延伸,从主体向关联主体延伸,不断拓展信用记录,延伸政府监管空间,为政府实现在多个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打好基础。作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应用多种方式协同搞好监管和惩戒,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二是自选动作出特色。关于行业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等征信机构的市场化服务,政府信用建设职能部门都将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三是配套协同强合作。与行业信用建设相关的部门协同共建信用信息平台,政企共建,政社协同,做到信息与数据共享。

  四是服务中心强指导。委内各相关司局围绕重点中心工作及领域行业信用建设,加强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要善于出题目、交任务、搞协调、优服务。

  五是工作运行重绩效。征信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定期按照标准格式上报参与信用建设和监管的进展,及时沟通交流,不仅促进下一步征信行业的整合,也为加强信用建设与监管的政社合作探路子、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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