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10-13 09:59     相关链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川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 作 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实现崛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现结合吴川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营造全社会的诚信环境,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企业信用及各类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的信用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打造湛茂圈经济发展战略高地,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全局着眼,结合吴川实际,立足当前,统筹进行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协调推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执法检查,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公共征信系统,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3、完善规章、依法监管。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确保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和监管依法进行。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有序开放、维护安全。明确规定信用信息开放的对象、程序和范围,依法逐步有序开放,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关系,做到既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整合资源,统一高效。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加大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对外的发布查询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以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覆盖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力争用5年(2012年至2016年)时间,基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信用标准和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平台,信用服务初具规模,形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

  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内部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身负担的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1、建立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吴川市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2、组织研究起草《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和规范社会信用的范围、社会信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信用信息的开放和保护、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和监管等内容。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1、组织修订和起草相关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市经信局总负责、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分别负责)

  2、组织起草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征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以及按时报送信用信息、示范应用信用信息的责任,建立政府部门征信考核和奖惩机制。(市法制局负责)

  (三)推动企业信用建设

  1、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市经信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吴川支行以及相关行业具体落实)

  2、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和扶持诚实守信企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警示制度,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信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市工商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四)加强个人信用建设

  1、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个人的信用信息,着重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导游、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等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完善各自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个人信用信息。(市人社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在从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员录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市人社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五)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

  1、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市民政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民政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六)推进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起草市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党政外网上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整合相关资源,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市经信局负责)

  3、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整合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安、人社、计生、税务等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编办、财政、税务、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民政、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负责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公共数据库等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市经信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4、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信贷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规范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工作,加大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要加强与信贷征信机构的沟通,尽快建立起金融系统和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人民银行吴川支行负责,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1、围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2、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人民银行吴川支行负责)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人民银行吴川支行负责)

  (八)完善价格信用管理体系

  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推进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市物价局负责)

  (九)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市府办负责)

  2、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市府办负责)

  3、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督促作为招标、采购人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督促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市场经济秩序。(市监察局负责)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及预警、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

  (十)推进信用信息化建设

  1、组织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代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市经信局负责)

  2、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筹备建设吴川市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效能监察,指导各部门开展网上办事工作。(市府办负责)

  (十一)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

  1、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启动“信用吴川”宣传工程。(市委宣传部负责)

  2、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深入开展“吴川十大诚信企业”和诚信文明示范单位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推进诚信计量”、“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等诚信创建活动。(市经信局负责)

  3、组织推进学前、中小学、职业技能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加强信用教育和学术交流。(市教育局负责)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和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本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力争在2016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召开全市“两建”工作动员会,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组织架构。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编制出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确定需修订和制定出台的信用法规制度,制定我市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4月至2015年底)。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信用法规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6年全年)。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充实提升、深化应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优化我市经济软环境的主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吴川市信用系统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局、人民银行吴川支行各派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统筹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脱产办公。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汇总报送工作信息,起草会议材料,以及组织监督检查等;负责联系湛江有关部门,组织办理相关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镇(街道)、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落实考核。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附件:

  吴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

  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名单

  组  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全可文

  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人民银行吴川支行各派一位负责同志担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府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局、市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人民银行吴川支行、市工商联各派一位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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