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信用网址 | https://22444656.11315.com | 法定代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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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9号文莱园区商务写字楼B段B1-108号 |
经营范围
提供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林产品、钢铁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成品油(除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文化艺术品的交易服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文化艺术品(除文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业务流程、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产品
注册资金 | 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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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 提供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农产品、林产品、钢铁产品、有色金属(除国家专控产品)、成品油(除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文化艺术品的交易服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信息技术产品、网络产品、文化艺术品(除文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业务流程、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单位简介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简称“南商所”),于2007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2012年12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复函同意保留。2014年9月15日,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联席会议批复,通过年审。2014年12月24日,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2014年12月25日,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荣获自治区商务厅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批文。标志着“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一直获得国家和省级政府层面的正式运营资格。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获得来自国家和省级两级政府的认可,目前是国家级重点金融创新试点单位企业,是第一批通过国家审核合规合法的企业,也是国家31家允许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单位之一。南商所主要涉足林业、矿业、化工、有色金属、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提供现货挂牌、质押融资、物流仓储等多种业务,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内唯一一家通过国家级审批的有色金属矿产、化工、农副产品综合交易所,并自主研发了具有亚太地区一流水准的电子交易系统,是国内外市场的电子交易及现货交收的金融服务平台。
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大宗商品跨境电子交易平台,致力于成为中国一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努力打造集交易、金融、现货、物流信息等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易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的多重融合,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紧密合作,为加速广西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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