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编号 | CQ-260-9239-1434 | 档案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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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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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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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分类 | 专利权 | 分类号 | 第G08C17/02;H04W4/38;H02J7/35类 |
| 授权状态 | 已授权 | ||
| 档案内容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气用太阳能无线传输系统,涉及燃气检测技术领域,包括检测传输设备,所述检测传输设备电连接有太阳能板、传感器、蓄电池和继电器,所述检测传输设备包括CPU模块,所述CPU模块电连接所述继电器,所述继电器电连接负载。本实用新型燃气用太阳能无线传输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燃气检测系统能耗高、安全性低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燃气用太阳能无线传输系统不需要市电供电,能耗低、安全性高,且能够进行远程检修、升级和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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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征信机构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包括履约评价信息,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年3月21日)等相关文件要求,向有关部门、银行等共享。
二、依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异议受理邮箱315@11315.com,本征信机构收到异议后,在20日之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三、如果产生信用投诉或履约纠纷信息,并不代表本征信机构观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信息发布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望信息主体与信息发布方及时沟通,尽早友好协商解决,维护好双方的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