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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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定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4号 | 定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76号 | 2021年08月30日,当事人委托天津金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锻件,报关单号为021720210000318387,申报商品编号为7326191000,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CIF总价为221840.8欧元。经查该实际货物为法兰,实际商品编号应归入7307910000,出口退税率为0。申报与实际不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 天津海关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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