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应急罚﹝20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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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61263110000041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国锋 |
违法行为类型 |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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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延安联兴建筑公司第十三工程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与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龙县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黄龙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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