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区)气罚[2017]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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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5119000000097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杨天淑 |
违法行为类型 |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观澜上域(三期),零厘米标高为391.2米,该项目共设计4栋楼,2号、3号、4号、5号楼分别距巴中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水平直线距离为172、229、148、165米,该项目设计结构高度分别为94.8、94.8、96.3、96.3米,巴中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平面海拔高度为417.7米。观澜上域(三期)完工以后,分别将超出巴中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高度54.1、50、53.5、55米。2016年12月13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项目2号楼已修至18楼、3号楼已修至18楼、4号楼已修至24楼、5号楼已修至24楼,测量结果该项目均已超出国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高度14.2、6.6、30、29.8米。以上事实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成立,且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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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自本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拆除观澜上域(三期)2号楼海拔高度431.9米、3号楼海拔高度436米、4号楼海拔高度434米、5号楼海拔高度432.5米以上部分。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巴中市巴州区气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巴中市巴州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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