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开工质罚字[2016]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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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庆市金长城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34080000003002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罗春玉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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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1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24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2-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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