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19)XJ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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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4010700000940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德胜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12时37分在宁国市春晓路西侧富华一期工地用切割机进行石材切割、空压机运作、钢管敲打安装。午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其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规定规定根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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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12时37分在宁国市春晓路西侧富华一期工地用切割机进行石材切割、空压机运作、钢管敲打安装。午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其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规定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安徽恒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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