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公(村)行罚决字[2021]00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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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48100014201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汤建国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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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09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查明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开设运营的网站(www.******.com)一直疏于管理,未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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