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余综执罚字〔2020〕第1018052001140016号 |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50000000799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蒙二虎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3日22时48分发现,当事人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余杭区闲林街道何母桥安置房二期二标段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工具有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振动锤,环境噪声由上述施工工具运行时产生。经过现场测试,噪声值为57.5dB超过该区域国际环境噪声标准2.5dB。该工地东侧约20米为华丰路,西侧约50米为茅和线,南侧约40米为华丰社区,北侧约20米为余杭区闲林街道何母桥安置房二期一标段项目工地,其中南侧有居民居住。2019年12月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出具联系函意见:“经查该工地该时段未经夜间施工许可”。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