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坊(消)行罚决字〔2021〕0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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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山东金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07042000006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晓菲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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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山东金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恒信·领海国际广场北区2#商务楼九层办公中心的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的门使用普通防盗门,未使用乙级防火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山东金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消防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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