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菏曹环罚[2019]20191021SDLS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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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山东隆森木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170022803451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焦华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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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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