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花市监处字[2021]7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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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州奥美特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2100003545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学忠 |
违法行为类型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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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溶剂型聚氨酯涂料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十二项“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能积极配合执法检查、接受调查,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生产、销售本条例第十条第八、九、十、十一、十二项所列商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9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594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59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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