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乐)应急罚〔202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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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佛山市三水昌达聚酯涂料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68300000427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柏光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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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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