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江蓬环罚〔202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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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门市冠洋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7000000273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渊凯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主要从事油性漆生产项目,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类别。该项目的分装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但该工序未在密闭空间或者密封设备中进行生产,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部分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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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捌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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