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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历史第21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新林执林罚决字[2021]第6001号
单位名称 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号 35080010000604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邱景河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六个月内恢复原状(具备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即3081㎡×10元/㎡=3081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零仟捌佰壹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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