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邵)质监罚字[2017]035号 |
---|---|
单位名称 | 邵阳市东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3050000000607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肖阳岗 |
违法行为类型 | 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2、罚款伍万元整。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9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邵阳市东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正在使用的两台起重机(型号规格分别为:D5T-19.7T和LH16T-19.7)未经监督检验。经调查核实,这两台起重机是2015年1月安装的,从2016年12月开始使用的,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8月个以上),都超过检定周期没有检验,现已责令停止使用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邵阳质监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邵阳质监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