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阿克苏市市监质监处【2018】4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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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阿克苏市新发新型防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65290105000384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立群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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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生予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以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750元)三倍以下的罰款,计825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阿克苏市质监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0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82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阿克苏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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