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达市规行罚【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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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四川鸿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51170000000942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三诚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规定内容建设,擅自将5、6号楼顶层部分露台围合建设形成建筑物,建筑面积51.8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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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未按照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内容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处罚公司已销售备案价5200元/㎡计算没收违法收入269568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达州市城乡规划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达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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