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玉红环罚字【2021】第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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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53040010000026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祥宋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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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4月12日向你(单位)下发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玉红环责改字[2021]15号),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100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参拾壹万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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