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奉(消)行罚决字〔2019〕00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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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0953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盛静生 |
违法行为类型 | 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遮挡消火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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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江宁路47号,法定代表人:盛静生)2号车间内一个室内消火栓被遮挡,遮挡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支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帐号:390132000900001781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奉化区大队2019年5月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奉化市市公安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奉化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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