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环定罚决字[202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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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虹达特种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90200005070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虹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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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虹达特种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我局会同省交叉执法检查第二专项行动组于2021年10月1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橡胶车间有10台硫化机正常生产,本应开启的硫化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状态,导致硫化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2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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