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天市监处字〔2021〕执二56号 |
---|---|
单位名称 |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00000006517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志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明,当事人自2018年11月起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燕塘大厦提供转供电,并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转供电费用。当事人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转供电费用,将分摊基本电费、线损费、设备使用及管理费等附加在电费单价收取费用,电费价格为元/千瓦时,以高出或低于供电局价格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售电量千瓦时,收取转供电费金额为元,向供电局缴交电费金额为元,收缴费用差额为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元,该违法所得数额实为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付价款。当事人应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多收电费价款为元,当事人提供的银行交易明细回单和整改报告,证实当事人已向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多付价款元。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99252.18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