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增环罚[2016]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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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增城市正果华林木业制品厂 |
注册号 | 44012560003444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罗映荣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从事胶合板生产。2016年9月28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配套治理设施闲置未正常使用,使锅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产生大量黑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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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个月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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