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不罚〔2020〕080117Z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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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金苹果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06877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春乐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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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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