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市监处字〔2021〕169号 |
---|---|
单位名称 | 新兴县惠食乐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532100000869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苏伙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食品“乌梅皇”(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5日;规格型号:350克/盒),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亮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也没有申请复检,并及时制订了食品召回制度及整改措施。当事人生产上述抽检批次食品“乌梅皇”共24盒(8.4kg),成本价6元/盒,销售价9元/盒,至2021年5月20日止,上述抽检批次食品“乌梅皇”24盒全部销售完毕。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陈述和相关经营凭证核算,当事人生产上述抽检批次食品“乌梅皇”的货值金额216元,取得销售收入216。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216元;(二)罚款5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2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