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J甘泉环罚【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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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延安美水酒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61262710000015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翠梅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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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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