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高交罚[2020]009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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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永圣陶瓷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28300000340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罗永祖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05月28日15时45分在(违法地点)广东永圣陶瓷有限公司办公室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不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不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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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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