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灯工商处字〔20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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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21140200400765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忠义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明,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日起,在灯塔市有线电视台发布“康谷丹舒筋活络丸”药品广告,广告时间长度为10分钟,播出费用为1000元,其播放内容出现了患者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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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0.1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灯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灯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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