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龙山山泉水厂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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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历史第14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处字〔2020〕43号
单位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龙山山泉水厂
注册号 44182600000545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唐金养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125.00元(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处以罚款11000.0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1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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