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市)食药监食罚〔20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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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哈密市新哈果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6522000500004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赵永忠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正丰超市经营的由哈密市新哈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女人香葡萄干”经检验霉菌不符合Q/HXH0001S-2017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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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不合格食品“女人香葡萄干”(生产日期:20170701)14袋;2.没收违法所得504元(36袋*14元);3.罚款10000元;共缴罚没款10504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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