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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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金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20000000486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宋韶文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二)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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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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