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岩国税稽罚〔201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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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5080040000046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永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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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违法事实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41326.74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6-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龙岩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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