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地税稽罚〔2017〕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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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库尔勒采芝灵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65280105001281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邢育涵 |
违法行为类型 | 1.城建税问题该公司未按查补的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2015年应缴城建税(215101.76+4268.4)×7%=15355.91元,已缴15057.13元,少缴298.78元。2016年应缴城建税(202811.6+32808.29)×7%=235619.89元×7%=16493.39元,已缴14203.56元,少缴2289.83元。2017年1-4月应缴城建税(141681.38+1999.27)×7%=143680.65元×7%=10057.65元,已缴9917.69元,少缴139.96元。2015年-2017年4月30日应补缴城建税2728.57元(其中:2015年298.78元,2016年2289.83元,2017年1-4月139.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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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罚款1364.29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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