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综执专四罚〔2020〕63号 |
---|---|
单位名称 | 北海市沃利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45050020003050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裴文伟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完全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0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的球磨机及成品仓库内堆存的成品未完全密闭,造成部分气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五万元(¥5000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