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环罚〔2018〕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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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78100001697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天开 |
违法行为类型 | 我局于2018年9月12日调查发现,当事人废炉渣破碎磁选钢渣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炉灰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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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处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壹仟柒佰伍拾元正(1750元);2、对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相应防范措施的行为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3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台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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